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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6

        各单位、各科室: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纪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促进我队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现就切实做好我队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意识。“两节”期间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重要时机。各单位、各科室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勤俭节约意识。

        二、严明纪律,切实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元旦、春节期间,是违反廉洁自律行为的易发、多发期,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和中央、省、工信委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作风,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两节”期间的各项工作,过好节日“廉政关”。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三、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科室主要领导,要始终把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发放奖金要公开、公正、透明;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要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安排好节日期间的群众生活;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大队的安定和谐。

四、强化监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管好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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